推翻鉴定意见 成功追回货款260万元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1-16 14:23) 点击:521 |
推翻鉴定意见 成功追回货款260万元
基本案情: 苏州某服装公司与福建某上市公司签订三份加工合同为福建公司加工服装,涉及数十款服装。苏州公司按福建公司指定地点将服装发往全国各地销售点。当年服装滞销,服装积压在福建公司仓库。福建公司拖欠货款280余万元。苏州公司无可奈何只能起诉。 起诉面临的困难是:1)发货时仅仅有物流公司签收,无福建公司签收。存在不能证明交货的风险。2)福建公司曾口头通知推迟发货,但没有书面证据,苏州公司面临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往来对账单只有对方员工签名,没有对方公章,对方不认可。存在不能证明欠款金额的风险。4)对方出具了第三方的鉴定报告证明质量不合格,大量服装确实积压在仓库。服装被认定不合格的可能极大。5)福建公司是上市公司,在当地背景强硬、影响极大。总之,苏州公司追回货款的难度极大。 律师工作: 张林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自己曾经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经验判断,生产、发货各环节应当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律师深入车间、仓库与公司员工沟通,发掘出了大量生产、验收过程等环节中对方质检人员签名的证据,及仓库进库、出库的证据。新发现的证据,与物流证据、对账单相互印证,能证明发货数量的事实。 针对对方不认可相关签名人员为其单位员工,律师赴当地社保部门查询,查到合同履行期间福建公司为验收单、对账单签名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该证据证明签名人员均是福建公司员工。 针对福建公司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服装质量不合格的鉴定报告,张林华律师凭借理工科知识背景,深入研究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找出了鉴定报告存在的科学性漏洞,证明了鉴定报告存在科学性错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开庭之后张林华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长达20页的书面代理词,系统全面论证自己的观点,最终说服了法官,法庭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在张林华律师扎实的证据准备,科学有力的质证面前,福建上市公司低下了傲慢的头。
案件结果: 最终调节结案,福建公司除起诉后支付的50万元外,再支付苏州公司210万元。案件取得了完美的结果,远超过苏州公司预期。苏州公司对律师工作高度赞赏。 总结: 企业与上市公司交易,不能因对方规模大就轻信对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要保留好交易证据。万一对方不诚信,发生诉讼,决定胜负的最终是证据。对涉及管理、技术、贸易多环节多方面的疑难复杂纠纷,委托具有相应知识背景的律师处理,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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